毛泽东的三宗罪
成文日期:2016-01-29 01:46:34 更新日期:2016-01-29 01:46:34 点击:1599
毛泽东的三宗罪
第一宗罪:在苏俄的支持下,利用日寇侵略中国的契机,打着建立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的幌子,用暴力手段颠覆了合法的民国政府。
第二宗罪:在皇权专制制度被辛亥革命埋葬几十年后,将列宁和斯大林创立的红色极权制度引进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远比皇权专制更专制独裁的极权制度。
第三宗罪:发动所谓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仅挑起大规模的内斗,而且一举割断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命根,让成千上万的知识分子陷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灭顶之灾。
历史表明,如果民国政府没有被毛推翻,中国社会沿着原有的正常轨迹紧跟世界潮流向前发展,今天的中国早已是一个现代化的新型国家了。
如果没有毛建立的苏俄模式的极权制度,中国人民在中华民国建立后所获得的各项民主权利势必将稳步得到巩固和扩大,中国不仅在经济上将实现现代化,而且还将在政治上实现民主化。
如果没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无数的古代文化珍品就绝不会毁于一旦,成千上万的文化名人和知识分子就不会经受无比惨烈的迫害,甚至死于非命,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质就不会像今天这样跌破底线。
什么叫罪大恶极?什么叫罪该万死?毛泽东就是个再好不过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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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02/15/16 10:07:48 AM好